开办补助最高200万元!“包邮区”一地新政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
为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集聚发展,进一步提升行业发展水平,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刚刚出台《关于构建“1+5+16”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瓯委改发〔2023〕1 号,就律师事务所开办补助、人才引进、人才培养、规模化发展、营收奖励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。
01
开办补助
在瓯海区新设或迁入执业律师1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(分所),按律师人数每人3万元的标准给予开办补助。国家、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在瓯海区新设或迁入执业律师10人以上总部或分所的,补助标准分别调高到每人6万元、4万元。新设或迁入律师事务所(分所)以区外执业律师迁入人数计算开办补助。
【瓯海中央商务区奖励再加码】新设或迁入执业律师1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(分所),按律师人数每人5万元的标准给予开办补助。国家、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在瓯海区新设或迁入执业律师10人以上总部或分所的,补助标准分别调高到每人10万元、8万元。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02
人才引进奖励
律师事务所每引进1名律师,给予该律师一次性补助2万元;律师事务所每年每净增加1名律师,年终给予该律师事务所一次性奖励1万元。律师事务所引进律师以区外执业律师迁入计算人数。
03
人才培养奖励
在瓯海区执业的律师取得博士、硕士学位的,分别奖励3万元、1万元;晋升为一级律师的,奖励10万元;晋升为二级律师的,奖励5万元;获评国家级、省级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,分别奖励3万元、1万元。
04
规模化发展奖励
倡导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,鼓励律师事务所整合兼并,合并后执业律师人数连续两年达到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,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。
【瓯海中央商务区奖励再加码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连续两年达到30人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。
05
营收奖励
律师事务所当年(1-11月)营业收入达500万元(含)以上的,按营业收入的2.5%予以奖励,奖励金应优先用于法治建设、青年律师培养。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度80%和个人地方综合贡献度70%。
来源:瓯宝说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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